2015 年 3 月深圳市在國內首先提出靠港船舶轉用低硫燃油。2016 年 8 月,深圳市人居環境委、深圳海事局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委聯合發布了《關于船舶靠泊深圳港期間使用低硫燃油的通告》,要求從 2016 年 10 月1 日起,強制要求船舶在深圳港靠岸停泊期間必須使用硫含量≤ 0.5%m/m 的燃油。
截至 2019 年,深圳港已建成 18 套岸電設施,覆蓋 38 個大型深水泊位,位列全國第一,四大主要集裝箱碼頭及太子灣郵輪母港均可提供岸電服務,另有覆蓋 5 個泊位的岸電設施正在建設中[7]。
2006年起,深圳港主要集裝箱碼頭進行輪胎式龍門起重機(簡稱 RTG)“油改電”項目的試驗和建設。完成改造的龍門吊每臺每吊次可節約燃油成本80%,減少廢氣排放 95%。
深圳港區內的柴油拖車已基本替換為 LNG 拖車,與柴油拖車相比,可降低廢氣污染排放量約 82%[8]。
港口綠色化示范工程
1、提升船舶岸電覆蓋率及使用率
推廣船舶受電設施改造。對于未接受岸電受電設施改造的在運船舶,加大船舶受電設施改造的資金補貼力度,同時對船舶岸電使用收費給予補貼,待形成規模之后,以市場化模式推動岸電發展。
推進具有岸電受電設施的船舶常態化使用岸電。制定岸電使用的規章制度,明確船舶靠港時優先使用岸電。出臺支持政策,船舶在通航、靠泊,特別是極端天氣出現壓港情況下,對使用岸電的船舶給予一定優先權。提高高壓岸電泊位覆蓋率。
2、加強港口綜合配套設施建設
推進鋰電池動力和氫能燃料電池動力應用,將 LNG 作為過渡性清潔能源逐步替代。
推進智慧港口建設。利用 5G、人工智能等技術開展“新基建”,優化集疏港鐵路與干線鐵路和碼頭堆場的銜接,打通港區各環節數據鏈,建立港口、集疏運微循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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